上海车管所怎么办理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手续
办理登记解除抵押;个人车必须本人到场,公司车辆必须有公司委托书,必须抵押机构在车管所备案,然后金融公司或者机构陪同一起来做解除抵押(政策一直在变,请咨询相关部门)。 办理解除抵押后需要10个工作日,车管所才可以归档完成任务。如果你要转籍提档的话,需要在等十个工作左右,外地人需要上海暂住证证明、身份证、登记证书。更多详细请咨询上海市民热线;021-12345
办理机构: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二、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地点:车辆管理所(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一号楼
一、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申请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存入机动车档案,如涉及多辆机动车的,需提供相应数量的抵押合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收存抵押合同原件的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
(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每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