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牌在用客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直系亲属流转的所需材料
在用客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涉事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含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涉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之间流转的,需提供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相关关系的户籍证明材料);
4、配偶之间流转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与承诺书(转出方或者授权转入方签字)。
注意事项
(一)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业务所涉车辆,必须是使用客车额度上牌后可在本市中心城区通行的客车。
(二)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业务的,转出方持有客车额度需启用满3年;转入方应当符合《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业务的,转出方和转入方的基本信息需先经相关部门核实(20个工作日内),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个人申请办理在用客车额度直接变更和转移业务的,车辆行驶证持有人必须到场;如无法到场的,可委托转入方办理相关业务并出具委托书。
(五)办理业务所需的复印件应当清晰,且为A4规格。
六、办理地址
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国定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国定节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八、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二)电话咨询:(021)51528500。(二手车过户电话:1561859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