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驶证因过期未换证注销后可否在上海考驾照
发布时间:2017-06-04 21:16:00 点击:
根据公安部111号令“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情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但是,111号令对注销驾驶证规定了救济措施,
比如,一名驾驶人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自2002年10月20日开始,按照有效期为6年计算,有效期截至日期应为2008年10月20日。按照注销规定,超过有效期一年后即2009年10月21日,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驾驶证。按照111号令的救济规定,在被注销后两年内即2011年10月20日前,驾驶人提出申请并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可以恢复原驾驶资格。
所以,你计算一下自己的驾驶证日期,如果是在补救范围的,则你的驾驶证信息还在公安网上,必须由你自己或委托他人到驾驶证核发地注销驾驶证信息,这样,才能在上海报考新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