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牌退牌额度单、委托拍卖证件、材料 (外国人、香港人、台湾人)
持有人持有“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的额度证明类别:
□《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证明》
□《上海市机动车转出/迁出行政区域(转移/变更)更新证明》
□《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
□《上海市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
□《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
个人委托人: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居民持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居民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3.驻所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持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驻沪部队核发《军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在沪驻所证明》。
4.香港、澳门居民持有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上海市公安部门或得到授权的宾馆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5.台湾居民持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上海市公安部门或得到授权的宾馆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6.华侨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具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居留证件原件以及翻译件,翻译机构为境外换证的翻译机构或其居留权国家使领馆。
7.外国人是其入境时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门或得到授权的宾馆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个人本人国内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委托人: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要求与个人委托人证件相同)、介绍信、公章。本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
注:单位委托人的所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